600万房产不孝者出局!杨律师以赡养证据破局,助当事人获得房产!

原告:刘某东(老三)

原告代理律师: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杨律师

被告:李某兰(母亲)、刘某丽(大姐)、刘某勇(大哥)、刘某炜(外孙)

案例中所有当事人名字均为化名



父亲刘某忠的猝然离世让母亲李某兰深受刺激,生活无法自理。北京西城区一套价值600万元的房产,本该是亲情的延续却瞬间撕裂了三代人。


“凭什么要给那个对他们不闻不问的人?”法庭上,刘某东的质问道尽了这场纷争的核心——这不仅是对房产的争夺,更是对“谁曾真心赡养父母” 的现实拷问。


01、案情简述

刘某忠与李某兰是二婚重组家庭,两人共育有三名子女:大姐刘某丽、二哥刘某东(本案原告)和三弟刘某明(已故),刘某明去世后留下独子刘某炜,刘某忠与前妻还有一个儿子叫刘某勇。刘某忠于2007年去世,生前与妻子李某兰共同拥有北京市西城区一套房屋。


刘某丽作为家中的大姐,长期陪伴照顾父母,尤其是在父亲刘某忠患癌期间,她成为老人晚年生活的主要赡养者。刘某忠去世后,李某兰遭遇打击,生活无法自理,其监护权由长期照料她的女儿刘某丽担任。


母亲李某兰长期居住于养老院,产生了不菲的费用,二哥刘某东希望能卖掉父母唯一房产,用以支付母亲的养老和医疗开销,大姐刘某丽对此表示认同。然而,已故三弟刘某明的遗孀对此表示反对,坚持认为这套房子应留给她的未成年儿子刘某炜。


因继承人众多且矛盾尖锐,二哥刘某东无奈之下来到诵盈律师事务所,希望诵盈律师能帮助他,请求法院分割刘某忠的遗产,诵盈律师事务所委派杨律师代理此案。


02、案件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直指法律与情理的平衡点:


1.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法定继承份额能否因赡养付出不同而调整?大姐刘某丽长期尽孝,能否多分?


2.同父异母的刘某勇,因长期未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是否还有继承权?


3.未成年孙子刘某炜,其父刘某明早逝,他是否应代位继承其父份额?


4.母亲李某兰年老体弱,完全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可依法获得更多份额?


03、办案经过

面对复杂家庭结构与尖锐对立,杨律师及诵盈律师团队为刘某东制定清晰策略:

 

1. 夯实赡养事实:

诵盈律师团队迅速调取关键证据,包括死亡证明、产权证等,并深入走访邻居、调取病历,构建无可辩驳的证据链,坐实刘某丽作为主要赡养人的长期付出(尤其父亲患癌期间及母亲失能后)。

 

2. 精准适用法律:

针对刘某勇,明确其法定继承人身份;重点论证其自幼分离、无共同生活、从未履行赡养义务的事实;援引《民法典》第1130条,力主对其不分遗产。

 

3. 寻求平衡与温度:

对于年幼丧父的孙子刘某炜,基于其未成年且需扶助的实际情况,建议在遗产分配中为其保留适当份额,避免矛盾激化,体现法律的人文关怀。


法院审理过程中,杨律师及诵盈律师团队严正驳斥被告方“机械均分”主张:“继承非权利盛宴,乃义务回响!均分即惩罚孝者,纵容冷漠!”法庭上还原了家庭冷暖的真实一幕:一边是履行孝道多年的长女饱含委屈与期望,另一边是多年疏于尽孝的子女面对法律可能“不分财产”的惶急神情。


04、判决结果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采纳杨律师及诵盈律师团队意见,作出了最终的判决:


1)房产价值析分:房屋总价600万,刘某忠份额300万为遗产。


2)遗产份额分配(重点体现“权利义务对等”):

李某兰(失能配偶):依法予以照顾,分得50%(150万);

大姐刘某丽(主要赡养人):尽主要扶养义务,多分至20%(60万);

二哥刘某东和孙子刘某炜:各得15%(各45万)。

刘某勇(未尽义务子):未分得份额。


3)房屋归属:鉴于刘某东意愿及房屋不可分割性,房屋判归刘某东所有,其按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折价款。


05、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53条:

夫妻共同财产在遗产分割时应先将一半归属配偶所有,剩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1130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06、律师解读

本案判决,是法律对“孝道价值”最铿锵的背书!


1. 击碎“躺赢”迷思:本案清晰宣告:血缘非继承“免罪金牌”,刘某勇“零份额”的结果,是《民法典》第1130条对长期、持续性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的刚性惩戒,彻底否定了“不劳而获”的继承幻想。


2.褒扬“付出”光芒:大姐刘某丽显著多分的份额,是法律对数十年如一日赡养付出的庄严认可与回馈。判决树立标杆:孝心有价!


3.守护“弱者”权益:母亲李某兰获50%的倾斜保护,彰显法律对失能、无劳动能力被继承人配偶的特别保障,体现制度温度。


07、案件总结

这场600万房产之争,其价值远超财产本身。它是一次关于孝道、责任与法律公正的深刻昭示:


法律的天平,为孝心倾斜:判决以无可辩驳的事实与法理,让默默奉献者得到厚待,令冷漠缺席者一无所获。它宣告:在继承的考场上,“孝”是最高评分标准。


亲情亏欠,法律终可量裁:当亲情淡漠导致义务缺失,法律成为守护公平的最后屏障。刘某勇的“零份额”,不仅是对其个人的惩戒,更是向社会的宣示:不尽孝,难分产。


法治的温度,在平衡中显现:在保障失能母亲李某兰权益、肯定主要赡养人大姐刘某丽付出、兼顾未成年孙辈刘某炜需求的同时,严惩不孝者刘某勇——判决完美诠释了法、理、情的精妙平衡。


“子欲养而亲不待”是人生至痛,而“亲在却不养”则是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失格。本案犹如警钟:父母健在时的每一次陪伴与付出,都是未来继承权最坚实的基石。与其在逝后争夺冰冷的遗产,不如在生前珍惜温暖的亲情。杨律师想说,本案的警示意义在于:企图在父母生前冷漠缺席、身后却争抢遗产的行为,终将在法律明镜前无所遁形。


我们深信:法律的使命,不仅在于析产确权,更在于守护人间至孝,让每一份无声的付出都获得回响。无论如何,法律底线已经划明:感情债,终有法律来衡量;谁该得多少,法槌落下自有公断。愿每个家庭都能少一些这样的诉讼纠葛,多一些老有所依、孝老爱亲的和睦温情,这才是每个家庭期待的最温暖的答案。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一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