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救命用的口头遗嘱,99%的人用错!
民法典第1138条核心解读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2.口头遗嘱应当有2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3.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这些情况遗嘱无效!
老人痴呆/神志不清时立遗嘱
只有儿女在场无第三方见证
病愈后能签字但未补书面遗嘱
“危急关头开口说,两人见证不能少;病好速立书面约,否则全家争产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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