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家庭账难清,涉外继承遇僵局,诵盈律师一纸调解定纷争

原告:尤瀚禹

原告代理律师:回志新律师

被告:尤芊月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案例中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2025年春,一封来自大洋彼岸的委托邮件,抵达了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发件人是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定居的尤瀚禹,邮件中透着焦虑与无奈。他的父亲尤政均、母亲苗雅岑相继离世,留下的房产、存款和抚恤金,却让他与姐姐尤芊月陷入了僵局。姐弟之间,横亘着的不只是太平洋的距离,还有多年家庭往来产生的经济纠葛与信任裂痕。


01.案情介绍

父亲尤政均与母亲苗雅岑一生辛勤,在北京海淀区留下了一套房产与若干积蓄。他们育有一子一女:姐姐尤芊月,长居北京;弟弟尤瀚禹,早年赴美发展,已加入美国国籍。姐姐尤芊月因自身住房困难,从1998年至2010年,长达十二年居住在父母家中。2010年后,她通过贷款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屋,搬离了父母家。然而,家庭的牵绊并未停止。2015年,因儿子结婚急需资金,尤芊月卖掉了自己的房子,一部分用于支付儿子婚房首付,另一部分则用于自己租房生活。

家庭的转折点发生在2016年。母亲苗雅岑突发重病住院,生命垂危,面临巨额医疗开销。太平洋彼岸的尤瀚禹得知消息后,毫不犹豫地与妻子办理了委托公证,授权姐姐尤芊月全权出售其名下位于国内的一处房产,售房款约450万元。尤瀚禹自留50万元,其余400万元明确用于母亲的治疗。

然而,信任很快出现了裂痕。同年10月,姐姐尤芊月以购房为由,向弟弟尤瀚禹借款200万元。基于复杂的家庭情绪与对现实的考量,尤芊月就此出具了一份关键文件《承诺书》,其中写明:从弟弟尤瀚禹处提取的200万元,作为其放弃对父母房产继承权的对价,父母房产日后由弟弟尤瀚禹一人继承。

更大的问题紧随其后。尤瀚禹后来发现,当初用于母亲治病的400万元,在支付了住院一年半期间的护工费、自费药品等开销后,竟有高达190万元的余额,被姐姐尤芊月和姐夫史瑞支取并花费殆尽。2017年,父亲尤政均在公证处立下了一份公证遗嘱,白纸黑字写明:涉诉房产中属于他的部分,在其百年后由儿子尤瀚禹一人继承,且明确此为尤瀚禹的个人财产,不作为其夫妻共同财产。

此后几年,父母相继离世。遗产清单清晰:母亲名下的海淀房产、父母二人在多家银行的存款以及父亲单位发放的丧葬费、抚恤金。尤瀚禹念及亲情,始终试图与姐姐友好协商,但面对历史旧账与现实利益,沟通一次次陷入僵局。无奈之下,身在美国的尤瀚禹找到了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律所委派回志新律师代理此案,为这场延宕多年的家庭纠纷寻求一个彻底的了结。


02.案件焦点

1.姐姐尤芊月亲笔书写并签名的《承诺书》,是否足以使其丧失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权?

2.原告尤瀚禹为美国公民。若进行完整诉讼,其所有授权文件、证据材料均需经过使领馆公证认证,程序繁琐、耗时漫长、成本高昂。如何为其设计一条高效通道?

3.190万元医疗余款的争议,是另案起诉,还是在本次继承中一并解决?


03.调解经过

面对一团乱麻的案情,回志新律师没有选择简单的诉讼对抗,而是确立了“以调解为目标,以法律为后盾,设计最优解方案”的核心策略。

第一步:确立“遗产清算”为主战场。

回志新律师首先与尤瀚禹进行了深度沟通,帮助其厘清核心目标:首要目的是清晰、稳妥地取得父母遗产的应得份额,特别是父亲遗嘱明确指定的房产。与此相比,追究190万元的历史问题,虽然合理,但举证复杂、过程漫长,且可能严重破坏调解基础。回律师建议采取“搁置争议,聚焦主体”的策略:将本次调解的核心议题,锁定在父母现有登记遗产的合法分割上。对于历史旧账,明确“保留追究权利”,但不作为本次调解的前提条件。这为谈判打开了第一扇窗。

第二步:巧用遗嘱,夯实核心权利基础。

父亲的公证遗嘱是本案最有力的法律武器。回志新律师明确指出,这份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排除了配偶共有的可能性,效力极强。在调解中,回律师以此为基石,坚定主张涉案房屋中父亲份额及母亲份额(通过协商或法定继承)的归属,应充分考虑遗嘱意愿。这并非恃强凌弱,而是将法律事实作为谈判的客观基准,让方案建立于稳固的法律基础之上。

第三步:设计“涉外友好型”调解方案。

针对尤瀚禹身在海外、惧怕程序冗长的痛点,回律师将“效率”和“可执行性”作为方案设计的核心:1.提议房产完全归尤瀚禹继承所有。这彻底避免了房产共有带来的后续处置难题(如出售需双方同意),也根本消除了因姐姐无力支付折价款而导致房产无法过户的风险。作为对价,在现金分配上可体现平衡。

2.对于存款、抚恤金等现金类资产,设计了一套极具操作性的流程:“由尤瀚禹负责统一支取,并在5日内将50%份额支付给尤芊月”。这个方案把双方拉回到了谈判桌上,不至于加重亲情的裂痕。对尤瀚禹而言,他获得了资产的控制权和操作权,符合其海外身份需确保资产安全落袋的需求。对尤芊月而言,她的债权被转化为尤瀚禹明确、短期的付款义务。若尤瀚禹不付,她可凭调解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权利保障反而更直接有力。

3.在调解协议中,本次分割视为对父母遗产的最终、全面处理。这意味着,无论那200万《承诺书》在法律上如何定性,双方实际上以当前方案了结了基于继承产生的一切争议,为未来划清了界限。同时,书面明确“尤瀚禹保留对190万元另行追究的权利”,既维护了委托人权益,又不妨碍当前和解。

第四步:主持谈判,引导理性共赢。

在法庭调解中,回志新律师充分担当了“法律翻译者”和“利益分析者”的角色。他向尤芊月一方透彻分析:父亲遗嘱的强效力使其在房产分割上占据不利地位;纠缠于历史旧账可能导致本次继承案久拖不决,且结果未必如意。只有同意调解,才能确保她无需任何成本与风险,即可快速、确定地获得半数现金遗产,直接改善生活。关键是这份调解书能避免姐弟对簿公堂的最后尴尬,为亲情留下一丝余地。


04.调解结果

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

第一,母亲苗雅岑名下海淀区房产,由尤瀚禹继承所有。第二,父母名下全部遗产,由双方各得50%,由尤瀚禹支取后5日内支付尤芊月应得部分。第三,父亲尤政均的丧葬费、抚恤金,处理方式同上。案件受理费由尤芊月承担。对于姐姐、姐夫曾支取的190万元,尤瀚禹明确保留依法追索的权利。



05.律师解读

此案的成功调解也为复杂涉外家事纠纷提供了经典范本:

1. “目标分层”策略:将客户目标区分为“核心必达”(遗产安全继承)与“次要争取”(追究历史问题)。在谈判资源有限时,集中全力保障核心目标,对次要目标采取“保留权利,另案处理”的灵活态度,是达成和解的关键。

2.“强化优势,置换需求”:充分利用公证遗嘱这一法律优势,将其作为换取对方在现金分配方案上合作的重要筹码。调解不是示弱,而是基于各自优势资源的理性交换。

3.涉外案件的“程序偏好”选择:对于外籍当事人,调解结案是黄金选择。它避免了判决可能需要的国际司法协助程序,一份国内调解书即可高效解决所有境内执行问题,极大降低了客户的时间与沟通成本。

4.方案的前瞻性与可执行性:优秀的调解方案必须是“能落地”的方案。预见“执行难”风险,并通过“给付义务转化”和“短期限约定”等法律技术,在协议中自行构建履行保障机制,体现了顶尖家事继承律师的实务功力。



06.案件总结

《孙子兵法》有云:“兵无常势,水无常形,能因敌变化而取胜者,谓之神。” 诉讼如用兵,调解亦如是。

最高明的纠纷解决,并非拘泥于固定程式或纠缠于每一处是非曲直,而在于能根据具体情势,灵活设计通往终点的路径。

这份调解书,解决的不仅是法律意义上的权属。它以法律的明确性,替代了亲情的模糊性;以程序的终局性,终结了多年的内心煎熬。法律无法重塑亲情,但可以为其划定清晰的产权边界,让双方能在各自的生活里重新开始。

诵盈律师通过此案证明,专业的价值,不仅在于赢得官司,更在于运用智慧,帮助当事人找到那条代价最小、确定性最高的路径。这正是专业法律服务的价值所在。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联系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