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丈夫欲分老丈人留给女儿的遗产
案情
张女士是家里的老二,还有一个弟弟,兄妹二人都已成家,父母去世后留下遗嘱,兄妹二人各继承一套房子。几年后张女士和丈夫的婚姻出现问题要离婚,丈夫认为张女士继承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应该进行分割,于是张女士找到诵盈宗雷律师,希望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方案
律师在详细了解情况后,先从遗嘱入手,律师核实后认为,首先遗嘱符合法律规定属于有效遗嘱,然后遗嘱中已说明,继承的房产只归子女所有不包括配偶,所以继承的房产只属于张女士个人,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做分割。
结果
房子归张女士个人所有,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法院驳回对方诉求,张女士的房子不做离婚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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