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继承包括内容
农村老房继承包括内容
 
       大家都是知道的,在农村,房子都是一辈一辈传下去的,但是我们对于农村老房子的继承人范围不是很了解,那么农村老房继承包括内容有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一、对农村老房子的继承纠纷应该怎么写诉讼状

  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
 
  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
 
  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
 
  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
 
  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起诉至贵院”即可。
 
  5、文尾。文尾要写清递交诉状的法院、具状人(原告)起诉时间。向人民法院递交的诉状中,必须有至少一份是由具状人亲笔签字(盖章、按手印)的原件。
 
        农村的老房子一般都是村民的私人财产,所以,司法实践中在继承老房子的同时也就继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过有很多农村的这些老旧的自建房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所以即便是继承了老房子,办理产权登记过程中可能也很麻烦。若有其他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