哄骗爷爷过户房子后翻脸,90岁的老人赢了
这是一起发生在北京的附条件赠与撤销纠纷案件。
原告是一对年过九旬的老夫妇,被告是他们的亲孙子。老人的儿子早年去世,孙子以自己经济困难为由,向老人索要生活费。老人心疼孙子,从每月3000元逐步增加到6000元,持续多年。2025年,孙子以办理手续为由,将老人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哄骗两位老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协议》,将老人名下唯一一套住房过户至自己名下。但协议中约定的购房款从未实际支付。
此后,老人因年事已高、收入有限,表示无力继续支付每月6000元的生活费。孙子随即翻脸,多次对老人实施殴打、不让奶奶睡觉等暴力行为。老人身心俱疲,联系了定居国外的女儿,由女儿陪同委托我们代理此案。
我们分三步推进诉讼:
第一步,全面梳理证据。包括多年来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一直是老人向孙子支付生活费,而非孙子赡养老人;调取报警记录、伤情照片和就诊病历,形成完整的暴力侵害事实链条;并收集了不动产登记中心的相关过户档案。
第二步,确定诉讼案由。双方签署的是《房屋买卖协议》,但孙子从未支付任何对价,属于“名为买卖、实为赠与”。且老人签署协议的真实意愿是基于孙子的哄骗和亲情压力,并非真实、自愿的处分意思。据此,我们向法院请求确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理由包括意思表示不真实、缺乏真实买卖合意。
第三步,主张法定撤销权。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孙子的暴力行为和骚扰虐待,完全符合法定撤销条件。该撤销权行使未超过法定的除斥期间。
法院最终判决撤销赠与,房屋产权恢复至两位老人名下。
这个案件的核心法律要点在于:以买卖形式进行的赠与,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权益的情况下,赠与人仍可依法行使撤销权。证据层面,转账记录证明经济供养方向与孙子主张完全相反,报警记录和伤情材料则直接支持了撤销事由的成立。
如果你或身边老人遇到类似情况——被家人以哄骗方式过户房产,或附条件的赠与未能得到善待,应尽快固定证据,包括转账凭证、通话录音、微信聊天记录、报警回执等,并及时咨询专业意见。赠与撤销权有法定除斥期间,过期将无法行使。可以在评论区写明所在城市和具体过户时间,我看到后会逐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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