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过户,一条“最省事路线”

在我们诵盈律所接触的继承咨询中,70%以上的家庭,一开始都以为房产继承过户很简单,直到跑了三趟不动产登记中心,才发现材料不对、人没到齐、流程走错。

今天把房产继承过户最简流程一次讲清楚。

第一步:先把“继承资格”证明清楚

必须准备的基础材料只有两类:

死亡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

亲属关系证明一般可在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办理。

第二步:先确认继承方式

有合法有效遗嘱:

按遗嘱内容确定继承人和份额。

没有遗嘱:

直接适用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均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第三步:办理继承公证

一般需要:

死亡证明

房产证

遗嘱(如有)

全体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所有继承人到场签字

少一个人不到场,公证通常无法继续。

第四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

携带以下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书

继承公证书

继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证明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审核通过后,即可完成继承过户。

这些“特殊情况”,一定要提前处理多人继承

✔ 若房产只过户给1人,

其他继承人需书面放弃继承权,否则无法单独过户、出售。

✔ 特殊性质房产

如经济适用房、共有产权房,

需额外提供政策性证明材料。

✔ 委托代办

继承人无法到场,

必须提供公证委托书。

✔ 法院判决继承

需提交生效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 未成年人继承

由监护人代办,且处分房产通常需额外审批。

如果你已经遇到房产继承问题,私信寻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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