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承遗产必担债务?带你厘清法律边界
根据《民法典》第1159条、第1161条规定,就是继承人只需要在继承的遗产价值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没有偿还义务。
当然,如果继承人自愿偿还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法律也是允许的,这体现了对继承人意愿的尊重。
放弃继承有权利:挥别遗产即无责
如果继承人觉得继承遗产可能会带来沉重的债务负担,不想承担任何债务,该怎么办呢?别担心,法律赋予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权利。
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旦继承人明确放弃继承,那么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就完全没有偿还的责任了。
有的继承人可能为了逃避债务,恶意转移被继承人的遗产,比如将房产低价出售、将存款转移到他人账户等。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继承人的转移行为,追回被转移的财产。
继承遗产与承担债务并不是简单的 “一刀切”,面对遗产继承问题,继承人要及时处理遗产和债务问题,避免因法律知识的欠缺而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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