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大家在办理一些证件或者公证时,总会遇到不了解相关单位的程序和需要携带的相关证件而多跑好几趟。那大家知道公证处遗产继承的公证流程吗?在选择办理继承公证时,要怎么做呢,我们一起往下看看。
一.公证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
(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三)公证机关进行审查。
(四)审查通过后,予以公证。
二.拓展信息
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4、被继承人的档案材料;
5、继承人中有死亡的,应同时按与被继承人的相同要求提供该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单位档案材料;
6、继承人应亲自申办公证,不能亲自申办而由受托人代办的应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7、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提供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也可到公证处当场发表声明);
8、被继承人地遗产凭证;
9、办理遗嘱继承公证的,应提供经公证的遗嘱(如未经公证,除全体法定继承人到场外,视不同遗嘱决定是否提供鉴定报告、证人证言等);
10、公证人员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如有其他继承相关法律问题,可咨询诵盈律所,获取更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