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是处分行为还是负担行为?

遗赠是处分行为还是负担行为?
遗赠是处分行为还是负担行为?

网友疑问:遗赠是处分行为还是负担行为?

 律师解答:如果遗赠是指遗嘱这一行为,则是负担行为。如果指遗产的分割,则为处分行为。

 负担行为和处分行为是中国民法最重要的法律行为分类之一。

   1、负担行为是指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或几个人)承担或不承担一定行为义务的法律行为。其首要义务是确定一定的支付义务,即产生债务关系。一般来说,负担行为是以债权债务为内容的法律行为,也称为债权行为。一般来说,对于交易过程来说,负担行为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是暂时的,是物权或其他权利变动的准备阶段。一般来说,负担行为通常通过合同或单方法律行为来表达。相应的概念是处分行为。

   2、处分行为是指直接产生某种权利转移或消灭效果的行为。其中主要包括物权行为和准物权行为。对象可以是权利,比如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也可以是物质。与负担行为相比,处分行为并非以产生请求权的方式,为作用于某种现有权利而作准备,而是直接完成这种作用行为。处分是指权利转让、权利消灭、权利设置或变更权利的内容。例如:转移物的所有权、转让和债权、抛弃所有权或免除债务、设置质权、将土地债务变更为抵押权。处分人只是指权利转让、设置、消除或变更内容的人,而不是获得或免除的人。

  如果遗产是指遗嘱,那就是负担行为。如果是指遗产的分割,那就是处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