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继承和遗赠有区别吗

房子继承和遗赠有区别吗
房子继承和遗赠有区别吗
 
要是家里只有唯一的继承人,那么倒不会出现什么继承纠纷,但是现实中往往就是会因为房子问题反目成仇的情况,那么房子遗赠和继承的区别是什么呢?

一、房子遗赠和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房子继承是合法继承人按照遗嘱或者法律规定于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房子的行为。
 
房子遗赠是遗嘱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房子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行为。

二、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三、继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遗嘱继承包括公证遗嘱、 自书遗嘱、 代书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 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 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房子继承是按照遗嘱或者依法由法定继承人、国家、集体对房子进行继承的行为。而房子遗赠则是依照被继承人意愿由除了继承人以外的人享有房子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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