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

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
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
 
网友问题:继承父母房产的人2021年新规?

  律师回答:2021年我国《民法典》对继承父母的房子的问题有新的规定。(1)父母可以自主选定继承人,且未尽赡养义务的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

(2)继承人范围扩大,第一、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下,侄、甥可以代位继承;新规规定,在第一、第二顺位继承人不在的情况,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以代位继承。换言之,未来房产收归国有的概率将大大降低。新规允许侄、甥代位继承,其实本质上是增加财产在亲人之间传承的可能性,与此同时充分体现了我国对于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

(3)给子女改过自新机会,引入了“宽恕制度”。顾名思义,就是给老人立遗嘱一次反悔的机会,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见到子女们不孝顺父母,但是为了获得父母的房产表面一套背后一套。所以“反悔”制度就给了父母们另外一道保障,有机会修改遗嘱。新的规定更加关注老人对立遗嘱的自愿性原则。

(4)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也不会发生。同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父母意愿将自己的房产赠与子女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叫生前赠与,不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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