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政策
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政策
 
       在农村,家里面有宅基地是很普遍的事情,但是这块宅基地应该怎么继承呢,下面的内容就来说一下农村宅基地继承的政策。

       农村宅基地继承的相关政策

       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售、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该规定表明,法律不禁止农民出租、出售房屋,而是在农村村民出售房屋后,农民失去了再申请宅基地的权利。

       ②因此,中国的基本法不禁止农村房屋买卖。此外,从法律效力来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和《土地管理法》是基本法,属于上位法。

       ③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365条的规定,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也说明宅基地可以转让。

       ④实践中,城郊集体土地上的农村房屋买卖较多,也未办理过户手续,拆迁时,也给予补偿,只是价格稍低。

       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归当地农村经济组织(村委会)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同时,我国农村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性质,农民一般免费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享有长期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平等义务,家庭成员之间对宅基地使用权没有份额划分。在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关系存在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要求分割宅基地使用权。个别家庭成员的死亡不一定会导致家庭的消失,也不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也不会形成死者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个人财产。宅基地使用权不是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