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继承确权
宅基地继承确权
 
             宅基地继承确权是什么?这个问题不少准备继承宅基地的子女都想知道,下面的内容就为大家解答宅基地继承确权是什么,看完之后相信您就明白了。

             1:是否所有土地都可以进行确权登记?

             一般来说,有7种类型的房屋土地无法确认:1、非法占用耕地建造的房屋;2、房屋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对超过部分的房屋无法确认;3、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建造的房屋;4、有争议的房屋;5、城镇居民非法在农村购买的房屋;6、开垦、破坏生态环境取得的房屋;7、一户多宅,以及超过部分。

             2:已经在城市定居的家庭能继承家乡的房子和宅基地吗?

             今年正式生效的《民法典》和自然资源部作出了回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并办理房地产登记,即所谓的房地产一体化。如果是独生子女家庭,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都可以继承;如果有多个孩子,有些孩子在城市定居,那么户口还在农村的孩子继承;如果孩子的户口都在农村,他们可以平等继承房子。以上情况是老年人没有留下遗嘱,如果留下遗嘱,他们会按照遗嘱继承家乡的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和宅基地的使用权,因为宅基地的本质属于农村的集体所有权。

              3:老家的房子长期空置或损坏如何处理?

              根据有关规定,下列三种情况可以回收利用:一是擅自对房屋进行翻新、增建等各种改变主体结构的行为。二是因年久失修而有倒塌的危险,经确认后可回收利用;三是无主房、无确权房屋和闲置两年以上房屋也可回收利用。

             所以,对于老家还有房地的家庭来说,随着确权工作的结束,应及时关注自己老家相关工作的进度,而不要让老家长时间处于空置状态,如果家里出了问题,最好在父母还活着的时候进行大修。现在许多人在城市落户后都怀疑老家的房子,认为根本没有价值,但是对父母来说,老家的房子同样是来之不易的宝贵财富,而现在农村也处于全面发展阶段,未来的升值潜力未必比城市差。更多关于宅基地继承确权问题,欢迎咨询联系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