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分割的原则
继承遗产分割的原则
 
        在处理继承遗产分割的时候,是要遵守一些原则的,下面这篇文章就来说一下具体的原则,相信可以帮到您。

        继承遗产分割的原则

        第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法定继承处理;如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或遗赠处理。因此,继承人在分割遗产前应注意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有遗嘱,应先按遗嘱继承方式分割继承人的财产。虽然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相关部分应当依法继承: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遗嘱继承人放弃遗产;2.遗嘱继承人失去继承权的;3.遗嘱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比遗嘱继承人先死亡;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5.遗嘱处分遗产。

        第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分割遗产时,如果死者遗有未出生的胎儿,应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其应继承的金额一般以共同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金额为参考金额。如果胎儿出生为活体,该遗产由胎儿继承人继承;如果胎儿出生死亡,该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第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可以通过折扣、适当补偿或共享等方式处理。继承人在分割遗产时,要注意贯彻这种精神。例如,必须照顾住宅不足的继承人的生产工具必须照顾生产所需的继承人的书籍资料必须照顾从事相关业务的继承人等。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更多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